通知公告
作者:来源:阅读次数:次 日期:2025年04月07日 17:32
公示期:4月7日-4月14日。在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前,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等情况,我院将结合考生意愿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录取。
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我院反映。
学院监督电话:025-83598777.
南京师范大学金陵女子学院/社会学院/会计学院
2025年4月7日